关于银行询证函业务相关事项的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2年07月25日
尊敬的客户:
根据财政部、银保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的通知》(财会[2020]12号)(以下简称《通知》)及《银行函证及回函工作操作指引》(财办会[2020]21号)(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要求,现将我行银行函证及回函业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受理信息
我行目前受理会计师事务所邮寄函证及现场函证(跟函)两种方式的函证,暂只接受纸质函证。详细受理部门、联系方式、受理地址、投诉电话见附表。
二、业务范围
函证业务指会计(审计)师事务所获取在我行开立存贷款账户的客户授权后,以函件方式向我行发送询证函,我行查询、核对相关信息后在函件上回复有关情况的业务。函证范围及要求应符合《通知》及《操作指引》的相关规定。
三、跟函所需资料
会计师事务所采取跟函方式询证的,应向我行出具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的介绍信、跟函人员有效身份证原件。介绍信应包含被审计单位、跟函人员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及号码等信息。
四、收费标准
回函业务暂实行免费,服务价格发生变化时以我行最新公示的服务价目为准。
以上公告事项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疑问,请致电公示受理电话咨询。
特此公告。
附表:江苏滨海农商银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表
江苏滨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5日
江苏滨海农商银行函证业务受理信息表
序号 | 受理部门 | 业务电话 | 受理地址 | 投诉电话 |
1 | 滨海农商行 运营管理部 | 0515-84242031 | 江苏省盐城市滨海县迎宾中路1号滨海农商行运营管理部 | 0515-8910667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