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资金循环贷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流动资金循环贷
    
    
     贷款用途
    
    
     满足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符合条件的组织(以下简称
     “
     借款人
     ”
     )日常生产经营周转的需求。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
     借款人生产经营合法、合规,经营项目符合国家政策,并按规定履行合法管理程序;
    
    
     4.
     借款用途明确、合法、合理;
    
    
     5.
     借款人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有明确的、合法的、充足的还款来源;
    
    
     6.
     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原则上应低于
     70%
     ;
    
    
     7.
     除国务院另有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或有负债不超过公司净资产;
    
    
     8.
     符合本行发放贷款的相关条件。
    
    
     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
     根据客户资信状况、项目经营情况、担保状况等条件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根据贷款种类划分。
          
    
    
     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规定和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担保方式:
     保证、抵押或质押。
          
    
    
     还款方式:一次(多次)提取,到期偿还;一次(多次)提取,分期偿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