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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币结算业务--支票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产品定义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产品特点
使用方便,是我国目前使用最普遍的非现金支付工具。  
适用对象
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客户。
使用提示
1. 支票上印有 现金 字样的为现金支票,现金支票只用于支取现金。支票上印有 转账 字样的为转账支票,转账支票只用于转账。支票上未印有 现金 转账 字样的为普通支票,普通支票可以用于支付现金,也可用于转账。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划两条平行线的,为划线支票,划线支票只能用于转账,不能支取现金。
2. 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 10 天。
3. 支票的持票人委托开户银行收款时,应作委托收款背书,在支票背面背书人栏签章,记载 委托收款 字样,并在被背书人栏记载开户银行名称。
4. 支票可以背书转让,用于支取现金的支票不能背书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