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业务.信用证业务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业务简介
信用证是指开证银行根据申请人(进口商)的申请向受益人(出口商)开出的,由开证银行凭符合信用证条款的单据履行到期付款义务的保证性文件。包括进口信用证业务和出口信用证业务。
进口信用证:
根据有进口权的进口商申请,向出口商开出的以贸易合同为基础的,到期有条件履行付款义务的文件。业务内容包括:进口开证、进口信用证修改、进口信用证撤销、进口信用证项下来单处理等。
出口信用证:
收到开证行开来或其他行转来的信用证,经审核其表面真实性后,为受益人提供包括来证通知、来证撤销及修改、接单、审单、寄单、收汇、索汇、催收等一系列服务。
业务特点
1.
有利于贸易双方在互不熟悉的情况下减少结算风险,从而促进国际贸易的发展。
2.
通过银行的介入,变商业信用为银行信用,增加双方信用度,获得更优惠的价格和贸易条款。
3.
信用证遵守一系列法律和条例而保护,而保护了买卖方的利益。
4.
进出口双方均有可能获得融资便利。
办理条件
进口信用证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进出口经营权;
2.
开有本
/
外币账户;
3.
无不良记录;
4.
有足额保证金或符合授信条件。
出口信用证
1.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