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结算业务.出口托收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业务简介
    
    
     出口托收是指银行受出口商委托,以其提交的债权凭证、商业发票向进口商收取款项,以实现资金划拨。按付款方式及条件,出口托收有即期付款交单(
     D/P
     )和远期承兑交单(
     D/A
     )两种形式。根据委托人是否提交商业单据,又可以分为
     “
     光票托收
     ”
     和
     “
     跟单托收
     ”
     。
    
    
     业务特点
    
    
     1.
     托收交易是建立在交易双方的商业信用基础之上,其风险一般介于信用证和汇款结算方式之间;
    
    
     2.
     相对于信用证方式,办理托收手续较简单,费用较低;
    
    
     3.
     跟单托收方式,进口商只有在承兑(
     D/A
     )或付款(
     D/P
     )后才能提取货物,出口商承担的风险较小。
    
    
     办理条件
    
    
     1.
     依法核准登记,具有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足以证明其经营合法性和经营范围的有效证明文件;
    
    
     2.
     拥有开户许可证,开立外汇账户;
    
    
     3.
     具有进出口经营资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