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贷款系列.项目融资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项目融资贷款
贷款用途
为满足用于建造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融资需要的贷款。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
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
国家对拟投资项目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具体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8.
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9.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有效贷款卡;
10.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状况、项目风险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
5
年,最长不超过
8
年。
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规定和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或质押。
还款方式:
一次(多次)提取,到期偿还;一次(多次)提取,分期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