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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贷款系列.项目融资贷款

来源:发布时间:2015年06月01日

项目融资贷款
贷款用途
为满足用于建造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融资需要的贷款。
贷款条件
1. 借款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
2. 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记录;
3. 借款人为新设项目法人的,其控股股东应有良好的信用状况,无重大不良记录;
4. 国家对拟投资项目主体资格和经营资质要求的,符合其要求;
5. 借款用途及还款来源明确、合法;
6. 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并按规定履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合法管理程序;
7. 项目具有国家规定比例的资本金,具体按照《固定资产贷款管理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8. 在本行开立基本存款账户或一般存款账户;
9. 持有中国人民银行核发的有效贷款卡;
10. 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
贷款要素
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状况、项目风险水平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      
贷款期限: 一般不超过 5 年,最长不超过 8 年。
贷款利率:按照本行规定和相关利率政策执行。
担保方式:保证、抵押或质押。     
还款方式:  一次(多次)提取,到期偿还;一次(多次)提取,分期偿还。